简体中文 | English
杭州:13656686778 宁波:15867435711
台州:18258157138 南京:18251951101
  企业动态
·节日快乐|做自己的女神~
·全方知识产权祝您龙年大吉
·全方春节放假安排
·全方受邀参加第七届知识产权天...
·今日冬至丨岁寒又冬至,团圆正...
·全方参加第十三届亚洲知识产权...
·全方知识产权获评中国百强5A...
·全方带您聚焦第十三届中国国际...
  联系我们  
杭州
杭州地址:上城区鸿泰路133号华威大厦906室(310009) 
电话:0571-85809900
传真:0571-88978995
E-mail:hz@zjbls.com
手机:13136186297
----------------------------
宁波
宁波地址:鄞州区桃源街滨江商业广场1号楼19-10室(315040)
电话:0574-89085588 
传真:0574-82090962
E-mail:nb@zjbls.com
手机:13586820616
----------------------------
台州
台州地址:椒江区中心大道269号(台州海关)803室(317700)
电话:0576-88686657
传真:0576-88686697
E-mail:tz@zjbls.com
手机:13566666262
----------------------------
南京
南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1幢1522室(210012)
电话:025-52685217
E-mail:nj@zjbls.com
手机:18251951101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企业动态 > 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企业动态
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7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2013年6月30日前已登记使用该商号,且符合《规定》《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新认定省知名商号。2012年2月28日认定的“金固”等116件商号有效期将于明年初届满,今年可申请延续认定。

       二、申报材料

   申请新认定省知名商号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请书》,依据《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材料,申请延续认定的企业应填写《浙江省知名商号延续申请书》,向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办法》第六条3—9项规定的材料。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按照浙工商企〔2008〕7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可以通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http://www.zjaic.gov.cn)下载(或到所在地工商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书,按要求向登记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省局登记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局提出申请(住所在杭州地区以外的股份有限公司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

      (二)各市局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核实。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材料完

备且符合条件的,由市局汇总并填写《2017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申报汇总表》《2017年度浙江

省知名商号延续申报汇总表》。对未申请延续认定的省知名商号,对照2012年2月28日新认定的名单,填写《未申请延续的浙江省知名商号名单》。上述材料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省局(书式汇总表与电子稿一并报送)。

(三)省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申请新认定省知名商号的企业如材料完备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办法》的要求提交浙江省知名商号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省知名商号认定工作是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通过政策宣传、上门走访、服务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申报知名商号,确保知名商号认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条件,认真审核材料。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法》,掌握好认定条件、提交材料、申报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认真审查申请材料,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把好审核关,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对申请新认定省知名商号的企业,要把握好申报知名商号的企业必须具有“其他企业的商号与其商号相同或者近似,已经引起公众误认、误解,并可能损害其利益”的情形。

(三)通知到位,有序组织延续申报。对本年度需延续认定的116件省知名商号,要对照企业名单逐个梳理并通知,积极鼓励企业延续申报,做好指导工作。企业发生迁移的,应当由原登记机关告知调整后的登记机关,由后者通知企业。企业因各种原因不申报延续认定的,要填写《未申报延续的浙江省知名商号名单》并说明理由。

(四)贯彻措施,依法保护知名商号。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名称库的建设,严格按照《规定》《办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企业商号和知名商号相关信息,认真落实知名商号保护措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杭州综合办公室

友情链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信息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 中国知识产权网 专利复审委员会
德国专利商标局 韩国专利商标局 日本专利商标局 美国专利商标局 欧洲专利局 香港知识产权署 中国知识产权报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国家版权局 宁波光点品牌设计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知识产权-人民网 周建中律师网 宁波品牌全案策划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版权登记 | 海关备案 | 资助政策 | 离岸公司 | 行业政策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1 全方专利商标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筑望科技  浙ICP备12029267号
杭州地址:上城区鸿泰路133号华威大厦906室(310009) 电话:0571-85809900 传真:0571-88978995 E-mail:hz@zjbls.com
宁波地址:鄞州区桃源街滨江商业广场1号楼19-10室(315040) 电话:0574-89085588 传真:0574-82090962  E-mail:nb@zjbls.com
台州地址:椒江区中心大道269号(台州海关)803室(317700) 电话:0576-88686657 传真:0576-88686697 E-mail:tz@zjbls.com 
南京地址: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1幢1522室(210012) 电话:025-52685217 传真:025-52685217 E-mail:nj@zjbls.com
我要啦免费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