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31215号“ROSWHEEL”商标驳回复审案
要旨:
被有过合作关系的公司恶意抢注相同或近似商标,致使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应对?
案情简述:
永康市名大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我所申请注册第17231215 号“ROSWHEEL”商标。审理后,商标局发出部分驳回通知,驳回该申请商标的部分商品的注册申请,理由是申请商标与周美霞(个人)在类似商品上在先申请注册并初步审定公告的第13668519号“ ROSWHEEL ”商标构成近似。
虽被驳回,但我所并没有放弃挽救客户商标的任何机会,经调查发现,第13668519号“ROSWHEEL”商标的申请人周美霞为杭州风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风度公司)的股东,而杭州风度公司曾与申请人有过销售经销合作关系。杭州风度公司知晓申请人在先使用但未注册的 “ROSWHEEL” 商标,以股东周美霞个人名义恶意抢先注册“ ROSWHEEL ”商标及与“ ROSWHEEL ”近似的商标“乐炫ROSWHEEL及图”,致使后续申请人申请注册“ROSWHEEL”商标时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我司与客户一同调查后发现这一事实,通知并协助客户收集证据,向商标局对正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内的第13668519号“ROSWHEEL”商标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同时及时地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驳回复审。
裁定结果:
商标异议申请的结果是:商标局判定,杭州风度公司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第13668519号“ROSWHEEL”商标不予注册(即该商标法律状态为无效商标)。
商标驳回复审的结果是:商评委判定,第13668519号“ROSWHEEL”商标已为无效商标,对永康名大公司申请注册的“ROSWHEEL”商标已不构成权利冲突,因此,永康名大公司申请注册的“ROSWHEEL”商标被驳回的商品通过,予以初步审定。
评析:
1.商标被有过合作的公司抢注,可以采取上述手段,争取自己的权利的。
2. 商标被有过合作的公司以其股东或公司员工个人名义抢注商标,许可给公司实际使用,即使没有直接以公司名义抢注商标,也是可以采取上述手段,争取自己的权利。
3.申请注册商标时,因商标被抢注被驳回的,应根据驳回原因及时商量解决方案,而不要一味的放弃。
撰稿人:刘流沙
发布:杭州综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