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浙江全方作为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五矿公司)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代理组织,收到了来自宁波海关的《确认知识产权状况通知书》,通知载明宁波海关查获一批由绍兴柯桥千辉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千桥公司”)出口到印尼的印有省五矿所有的商标“CAMEL”标志的铜底阀约156箱15600套,涉嫌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权,询问是否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五矿公司收到海关通知后,紧急联系我方知识产权以及商事律师钱航律师,咨询下一步行动。经比对分析,千桥公司出口的产品正是五矿公司所有的商标所指定注册的其中一项商品项目,符合注册商标侵权构成要件,应立即采取行动。于是五矿公司迅速在规定时间内向宁波海关提供对应数值的保证金,并委托钱律师具体承办本案事宜。
凭借多年承办海关侵权案件的经验,钱律师迅速与对方取得了联系,经沟通,对方希望能与五矿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愿意一次性赔偿本次商标侵权款项柒万元整,并保证在和解协议生效后,立即停止且今后不再从事任何侵害五矿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经讨论决定,五矿公司同意对方的和解条件。至此,千桥公司的货物才得以放行。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货物出口由于商标问题被海关扣押后双方和解放行的案例。关于货物扣押,考验的是承办律师对于注册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项目与实际出口的商品项目是否符合或包含的判断能力,若不当扣押,也会给商标权利人带来经济损失。
本案点评:
1、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每个国家在国门设置的一道保护本国知识产权的一道有力屏障,特别对于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尽快在海关总署登记知识产权信息。
2、知识产权海关案件,首先应准确判断侵权情况,理性评估,其次须迅速采取行动,根据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再次和对方谈判,根据侵权情况以及侵权方的态度,合理提起相关要求。

撰稿人:单维维
发布:杭州综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