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2018年3月,瑞士希格水壶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代理对美国第一户外有限公司 U.S.A.THEFIRSTOUTDOORINC.(广州狼爪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的第11类上“SIGG”商标,提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我所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了本案情况:1、该商标名称与我委托人的在先商标名称相同,且设计风格一致;2、该商标所有人及其关联公司在同一个时间点在多个类别上大量申请与国外知名户外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其存在明显抢注他人知名品牌的恶意;3、该商标注册有效期未超过5年。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办案经验,代理人充分收集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并对此做出了详实的论述。
终于,本案得到了有利于我方客户的审理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4月下发了对该商标的无效宣告裁定书,裁定:第11类“SIGG”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题述争议商标在部分商品项目上与我委托人的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同时认可了题述商标所有人及其关联公司大量抢注他人知名品牌的恶意,认定本案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属于恶意抢注行为,故上述已注册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至此,我所代理的该无效案件成功。
案例分析:
近三年来,知名商标被抢注、商标大量恶意申请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国家相关部门也注意到这一现象,因此在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充分回应了社会各界对适用商标法所面临难题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了注册商标须以使用为目的。在本案中,成功无效争议商标的核心就在于我方举证证明争议商标所有人在先有大量恶意抢注行为,而本案争议商标“SIGG”也是抢注名单中的一员。
其次,虽然争议商标指定在第11类相关产品上,我方客户在先商标主要是注册在第21类相关产品上,类别不完全相同,但第11类上的炊具、烹饪设备等产品是与第21类厨房用具、烹饪用容器紧密联系的,两类别之间在部分商品项目上关联性较高,足以突破尼斯分类表的严格限制。
最后,本案也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在核心及相关联类别上的商标申请和布局一定要尽早展开,避免品牌名称被他人抢注。越早申请,才能越早将商标权利牢牢握在手中,有了稳定的权利基础自然无惧他人的恶意抢注。


案件代理人:单维维、潘飞
撰稿人:单维维、潘飞
发布:杭州综合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