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陈述】
SHUAISHUAI公司是厨房炊事用具领域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其品牌【ISHUAI帅帅】是浙江出口名牌,并已在国内和多个国家或地区得到法律保护。然而当【ISHUAI】出口美国时,却发现在美国已有同为中国的企业申请注册了该商标,这对SHUAISHUAI公司的商业计划产生了一定的阻碍。
SHUAISHUAI公司紧急联系我方咨询法律意见,询问在抢注人同为中国企业的情况下是否可直接与对方联系转让该商标?作为近20年来一直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驾护航的代理组织,这个问题,绝非想当然这么简单,因为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承认商标移转的合法性。在美国,通过欺诈获得的商标权,其权利基础并不稳定,根据美国商标法规定,该商标随时有被撤销的风险,商标转让并不能涤除该权利获得时的恶意性。因此,对于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美国商标,建议提起撤销程序使之无效,并考虑以新申请人的名义提起注册申请。
另外,我们注意到,抢注人在美国商标提起注册申请时是以实际使用为基础,而抢注人所使用的使用证据产品照片则正是SHUAISHUAI公司的产品,这对我们举证证明对方并非商标权所有人提供了更为有利的证据。且SHUAISHUAI公司也从未授权该抢注人在美国使用,因此,其申请商标不具有合法基础。
据此,SHUAISHUAI公司果断委托我方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撤销申请,同时递交注册申请。2020年10月,USPTO电子发文通知,对方商标予以撤销。
【案例评述】
英美法系国家极为重视诚实信用原则,其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均须保证真实,一旦被发现存在欺诈情形,其法律后果也是极为严厉的。商标转让在某些场合是商业行为,而商标注册则是法律行为。当商标注册这一基础的商标确权过程存在欺诈情形时,该恶因之树结出的恶因之果,将自始至终都无法获得其合法性。

本案代理人:钱航、单维维
供稿:知产一部
发布:杭州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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