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English
杭州:13656686778 宁波:15867435711
台州:18258157138 南京:18251951101
  企业动态
·节日快乐|做自己的女神~
·全方知识产权祝您龙年大吉
·全方春节放假安排
·全方受邀参加第七届知识产权天...
·今日冬至丨岁寒又冬至,团圆正...
·全方参加第十三届亚洲知识产权...
·全方知识产权获评中国百强5A...
·全方带您聚焦第十三届中国国际...
  联系我们  
杭州
杭州地址:上城区鸿泰路133号华威大厦906室(310009) 
电话:0571-85809900
传真:0571-88978995
E-mail:hz@zjbls.com
手机:13136186297
----------------------------
宁波
宁波地址:鄞州区桃源街滨江商业广场1号楼19-10室(315040)
电话:0574-89085588 
传真:0574-82090962
E-mail:nb@zjbls.com
手机:13586820616
----------------------------
台州
台州地址:椒江区中心大道269号(台州海关)803室(317700)
电话:0576-88686657
传真:0576-88686697
E-mail:tz@zjbls.com
手机:13566666262
----------------------------
南京
南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1幢1522室(210012)
电话:025-52685217
E-mail:nj@zjbls.com
手机:18251951101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成功案例 > “汇孚怡”商标异议成功案
成功案例
“汇孚怡”商标异议成功案

【案情简述】

汇孚集团有限公司,是以现代商贸、创业投资、平台服务为主要产业板块互为联动发展的集团公司,在服装行业内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名下有“汇孚”商标等品牌。我方经商标监测发现深圳市BS公司在第25类服装产品上申请了与其在先商标高度近似的“汇孚怡”商标并已经进入初审公告期。对此,汇孚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

经分析,我们认为题述商标“汇孚怡”的主要识别部分和显著性部分与汇孚集团有限公司的在先注册商标“汇孚”高度近似,已完整包含,且“汇孚”商标在服装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在此情况下,作为同行业公司,应合理规避在先权利,该商标若核准注册,极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依据《商标法》等相关规定,该商标不应被核准注册。汇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所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申请。

 

【审理结果】

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汇孚怡”与“汇孚”构成近似商标,若共存于市场上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我方异议理由成立,第25类“汇孚怡”商标不予注册。

 

【案例分析】

本案无效成功的关键在于:(1)商标近似度高;(2)在先商标品牌、商号知名度高,以此构成在先权利基础,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予以论证。

 

本案代理人:潘飞







供稿:知产一部  全小维

发布:杭州综合办公室


友情链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信息网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 中国知识产权网 专利复审委员会
德国专利商标局 韩国专利商标局 日本专利商标局 美国专利商标局 欧洲专利局 香港知识产权署 中国知识产权报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国家版权局 宁波光点品牌设计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知识产权-人民网 周建中律师网 宁波品牌全案策划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公司动态 | 版权登记 | 海关备案 | 资助政策 | 离岸公司 | 行业政策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1 全方专利商标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筑望科技  浙ICP备12029267号
杭州地址:上城区鸿泰路133号华威大厦906室(310009) 电话:0571-85809900 传真:0571-88978995 E-mail:hz@zjbls.com
宁波地址:鄞州区桃源街滨江商业广场1号楼19-10室(315040) 电话:0574-89085588 传真:0574-82090962  E-mail:nb@zjbls.com
台州地址:椒江区中心大道269号(台州海关)803室(317700) 电话:0576-88686657 传真:0576-88686697 E-mail:tz@zjbls.com 
南京地址:雨花台区长虹路222号德盈国际广场1幢1522室(210012) 电话:025-52685217 传真:025-52685217 E-mail:nj@zjbls.com
我要啦免费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