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我方客户2021年6月在第8类动物剪毛器(手工具)、手动的手工具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第56789899号“Made 4 Pets及图”商标(简称申请商标)被商标局引证在先的一个注册商标予以驳回,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
我所代理人对商标进行整体分析后,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整体结构、设计风格、字母组成、含义、呼叫识读、外观视觉效果和构成元素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建议申请人进行驳回复审,积极争取权利。
商标比较:

【裁定结果】
2022年7月商标局就该商标驳回复审一案做出裁定,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990664号引证商标相比较,其在文字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差异。二者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在市场上共存,一般应不易引起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裁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分析总结】
本案中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多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但由于商标局初审阶段,审查员一般采取各要素分开对比的原则进行近似判断,导致本案因英文部分个别单词相似而被驳回。但在商标驳回复审阶段,审查员一般会综合考虑商标的整体差异性,以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为标准进行审理。因此,建议客户在遇到类似情形时积极采取复审等方式争取商标权利。
本案代理人:朱倩
附裁定书:


供稿:知产二部-全小苗
发布: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