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异议人淮安天然丝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致力于莱赛尔长丝研发与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团队组建于2010年,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3月,团队成员均具有多年纤维行业经验及企业管理经验。异议人历经8年,自主研发中国首款再生纤维素长丝(莱赛尔长丝)“龙赛尔LONGCELL”,并于2017秋冬中国国际纺织纱线展进行了全球首发,一举打破国外莱赛尔长丝生产技术对华封锁垄断的不利局面,填补了国内空白。
我所协助客户进行商标异议监测时发现,有异议人同行在多个类别上申请了与异议人在先商标构成相同的“LONGCELL”商标,且该同行与异议人曾有业务往来关系,对异议人及其名下商标应是明知的,具有明显的复制、摹仿异议人在先知名商标的主观恶意。在我们建议下,客户对该商标提起了异议,来维护自身权益。
商标对比:
【裁定结果】
2022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该异议案件作出裁定,认为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异议人已在先注册并使用了其“LONGCELL”商标,且“LONGCELL"为臆造词,非固定搭配的词汇,具有一定独创性。被异议商标文字与异议人在先引证商标文字构成相同;同时,被异议人又在第5类、第10类、第27类等多个类别的商品上申请了与异议人在先商标构成相同的第“IONGCELL" 商标,此种一致难谓巧合。 综合考虑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可以认定被异议人具有复制、摹仿他人商标的意图,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违背了《商标法》关于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立法精神。
故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附裁定书:


供稿:知产二部 全小倩 全小苗
发布: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