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北京爱天然化妆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研发以新鲜的植物提取物为原料,微量防腐剂且高性价比的护肤品牌,目前已经服务数万名用户。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拥有5年以上行业经验,10年以上管理经验,公司拥有“Frebuty苏芮生”、“鲜美人”、“瑶池雪”等多个品牌,在国内目前合作2家OEM厂商,合作厂商年产能在千万支(片)以上。
经监测,我们发现常州市某公司于2022年07月29日申请注册“芮生”商标,其类别及商品为第3类“非医用洗浴制剂,美容面膜, 化妆品”等。我们认为,该商标与爱天然化妆品公司的“芮生”商标文字部分完全相同,与“苏芮生”商标在呼叫和含义上及其近似,且均注册在第3类上,极易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等产生混淆或误认。爱天然化妆品公司遂委托我公司对该商标提起了异议申请。
商标对比:

【审理结果】
本案现已审结完毕,结果如下:争议商标“芮生”不予注册。
商标局经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功能用途相近,属于类似商品,在文字构成、呼叫和整体外观上相近,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注册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故“芮生”商标不予注册。
【案例分析】
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商标法》都设有商标异议制度,意在通过公众监督保护其他在先权益人之权利,是商标审查制度的补充。
实践中,企业或个人可委托我们对重点商标进行定期监测,若发现有较为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进入公告期,可启动商标异议申请程序,维护自身相关权益。


供稿:杭州知产一部
发布:杭州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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