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述】
异议人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专业从事箱包设计和制造的出口型企业,主营产品包括旅行箱、公文包、背包、时尚女包、运动系列包袋,旅行配件等,产品尤其在轻量化和多功能性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公司的自有品牌VERAGE远销80多个国家,足迹遍布了世界的每个角落,赢得全世界消费者的广泛赞誉,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2024年5月,经监测发现,在土耳其有一个2024年3月新申请的商标“Versage”(以下称为被异议商标),并于2024年4月初审公告。
经分析认为,该商标与异议人公司在先在土耳其第18类商品上注册的“VERAGE”商标在字母组成、呼叫上构成近似,可能侵害异议人公司在先合法权利。之后在我司的建议下,异议人公司确定提起异议申请。
商标对比

【案件结果】
2024年10月,该异议申请收到土耳其国家商标局的裁定通知,被异议商标在第18类申请的主要核心的“箱包”等商品项目均被裁定不予注册。
【案件拓展】
若商标在土耳其被抢注,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维权?
1、被抢注人可以向抢注人发送律师函,对其进行警告,以促使抢注人主动寻求洽谈、降低转让对价或者放弃争议程序等。
2、被抢注人可以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日期后的2个月内,对侵害自身权利的商标提起异议申请。
3、若抢注商标已经注册,被抢注人还可以提起无效宣告申请,一般情况下,土耳其仅接受在商标注册之日起 5 年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如果能证明抢住人具有恶意,则不受5年时间限制。
4、此外,对于已经注册超过5年的抢注商标,如果对方没有使用该商标,被抢注人还可以对其提起不使用撤销申请。
附土耳其官方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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