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案聚焦客户Skyrich商标英国注册难题。客户前期委托其他代理人申请商标遭异议,答辩失败;后续委托我司重新申请,再次面临异议困境。团队摒弃传统单一答辩模式,建议客户与异议人展开协商,历经多轮谈判,通过对部分商品进行限定的方案,成功促使异议人撤回异议申请,助力客户商标最终顺利注册。
【案情简述】
为保护品牌标识,客户此前曾于2015年委托其他代理人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提交Skyrich商标的注册申请,但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被提起异议,最终异议答辩失败,商标注册受阻。
今年四月,客户委托我司重新提交Skyrich商标在英国的注册申请,再次被提起异议。面对这一棘手局面,我司深入分析案件背景、双方诉求及市场情况,建议客户主动与异议人进行协商沟通,尝试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化解纠纷。
在我司的专业指导与协助下,客户与异议人展开了多轮协商,不断磨合双方的利益诉求。经过反复沟通与协商,终于提出对客户申请商标所涉及的部分商品进行限定的解决方案,既保障了异议人的在先权益,又满足了客户商标注册及市场布局的核心需求。最终,异议人接受了这一方案,并撤回了异议申请,客户的商标得以成功注册,有效维护了自身品牌在英国市场的合法权益。
【案件分析】
本案中,我司突破固有思维,通过主动搭建协商桥梁,打破对立局面,为问题解决开辟了新路径。不仅避免了漫长且结果不确定的异议程序,还节省了客户的时间和成本,更维护了双方在行业内的关系,最终实现了共赢,充分展现了协商在商标异议处理中的重要性。
【案件拓展】
英国商标在初步审查公示后,会进入2个月的异议期;期间如果有人提交了威胁反对通知,异议期将延长至3个月。(但这其实并非正式的异议通知,在这三个月内,商标申请人可以了解到在先权利人的相关情况,选择修改或撤销申请,也可以与异议人进行协商,以此解决冲突。在这之后,异议人提交反对通知,才正式进入商标异议程序。)
异议程序中,如果异议双方一致同意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可由任意一方在反对通知发出的2个月内提交冷静期申请商标局将给予9个月(最多可延长至18个月)的时间供双方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没有进入协商冷静期,则商标申请人需要在收到异议通知的2个月内提交抗辩书(申请人若未提交抗辩书,则视为放弃商标申请)。商标申请人的抗辩书被商标局接收后,商标局会给异议人2个月的时间来提交证据;商标申请人在收到异议人提交的证据起2个月内可以提交证据,异议人在收到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期1个月内可以告知商标局起有意提交反证。
而后商标局会通知双方该案件可做裁决,任何一方可以提出举行听证会的要求或递交最终书面陈述材料/论据。在裁决作出后的28天内,败诉方可向高等法院或指定官员提起上诉。
附英国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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