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图样对比:

在本案商标复审中,我方提交了对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不近似答辩。分析论证二者虽然存在相同的文字要素,但两商标在整体设计上存在明显差异,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各自都具有其独特的外观设计,能够明显区分开来,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认。
同时还提交了申请商标“MODS”在国内外的使用证据等材料,证明“MODS”商标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宣传已为消费者所熟知,且在国内外市场均具有较大的知名度。证明相关公众不会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产生混淆。
【审理结果】
亚美尼亚商标局经审理后认可了我方的复审意见,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最终裁定:驳回决定无效,申请商标在指定商品上予以核准注册。
【案件拓展】
亚美尼亚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单国注册方式,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进行办理。目前接受一标多类的申请,商品/服务采用国际尼斯分类,官方语言为亚美尼亚语。
亚美尼亚商标局在接到申请人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后,一般一周左右的时间开始受理。受理后会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不通过会下发补正通知;审查通过则会安排公告,公告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公告结束后进入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未通过会收到驳回通知,答辩期限为2个月内;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或复审通过,商标申请将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亚美尼亚商标注册后的有效期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到期前一年内可以办理续展(有6个月宽限期),续展有效期也为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