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A公司是专注于LED灯丝灯泡及线性照明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的行业领先企业,始终将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视为核心驱动力。A公司已在欧洲布局并获授权多项有效的外观设计与发明专利,为其产品进入欧洲市场构建了牢固的技术与法律基础。
近期,A公司通过市场监测发现,欧洲知名连锁零售商B公司在其线上平台及比利时线下门店中,推广并销售多款与A公司专利设计高度近似的灯具产品,涉嫌侵权。
【案件经过】
接受A公司委托,我司律师团队迅速启动法律分析。经专业比对,B公司所售产品设计与A公司相关专利构成近似,产品技术特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
2025年11月,团队正式向B公司发出律师函。函件指出,B公司作为在欧洲14国拥有超3000家门店的大型连锁企业,理应对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有充分认知并率先恪守。然而,B公司所实施的销售与推广行为,经初步证据显示,已实质性侵害了A公司专利的专有权利,不仅导致A公司遭受直接经济损失与可预期的市场利润损失,亦对其品牌商誉造成了损害。根据《欧盟外观设计条例》(EUDR)及《欧洲专利公约》(EPC)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要求B公司在收到函件三日内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全面下架侵权产品链接,停止生产、销售及许诺销售,销毁库存,并指派专人与A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案件结果】
在向终端销售商B公司施加法律压力的同时,同步展开供应链溯源调查,迅速锁定了侵权产品的实际生产供应商——中国境内C公司。通过与生产商的直接沟通与交涉,C公司承认其生产并销售涉案侵权产品数量达20,000件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和解。
2025年12月,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议中,C公司明确承认侵权事实,承诺立即并永久停止一切侵犯A公司专利权的行为,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确认已无库存。并一次性向A公司支付经济损失赔偿金人民币10万元。A公司在收到全部赔偿款后,同意就本案不再追究B公司和C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
【案件拓展】
维权并非只有诉讼一种途径,本案通过“律师函警告+供应链溯源谈判”双轨策略,不仅促使终端销售平台迅速下架侵权产品,更从生产源头彻底切断了侵权商品的供应。以较低成本、较短时间实现了维权目的。此次维权行动也向市场清晰地传达了A公司坚决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与高效维权执行力的信号,对潜在侵权者形成了有效警示。
A公司前瞻性的海外专利布局,为本次维权奠定了坚实的权利基础。同时企业在应对跨境侵权时,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立即启动专业法律团队,高效完成证据固定与侵权分析,并据此制定与执行精准的维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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