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越南因与中国地理相邻、贸易往来频繁,加之其“先申请制”的商标注册原则,近年来已成为中国品牌商标抢注的“重灾区”。大量别有用心者企图通过抢注知名品牌的商标,阻碍中国企业出海步伐,或借此索要高额转让费。
【案情简介】
本案异议人始创于1992年,三十多年来深耕厨电家居行业,是集厨卫电器、全屋定制、智能家居为一体的并拥有核心价值和竞
争力的全球一流大家居企业,成功打造全国7000余个销售终端,并与国内多家百强房企达成工程战略合作,“DE&E”是异议人旗下核心品牌名册会给你,产品畅销亚洲、欧洲、澳洲、美洲等地的50多个国家/地区,成为广受全球家庭信赖的中国制造品牌。
2021年1月,我司律师团队经监测发现,有一名自然人在越南抢注了“DE&E”商标,申请注册类别为第11类,指定使用商品为“LED照明;燃气灶;冰箱;厨房抽油烟机及排烟装置;管道和管路用软管;淋浴设备;消毒设备”等。该商标文字构成与异议人在先注册商标“DE&E”完全相同,设计也高度近似;且商标申请注册的类别及商品也是异议人核心商品,具有明显的抄袭、抢注的主观恶意。
异议人于是委托我司律师团队向越南商标局提起对该商标的异议申请,开启了长达五年的海外维权征程。

【案件结果】
基于我方提出的异议理由,越南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存在混淆可能性,依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74.2e条,就上述商标申请作出不予注册保护的决定。历时五年的维权行动终获圆满成功!
【案件拓展】
本案的成功为所有出海企业敲响了警钟,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务必在产品进入市场前完成商标注册,尤其是在和越南一样实行“先申请制”的国家,这是最根本、成本最低的防御策略。
2、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企业应加强商标监测,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潜在的抢注行为,抓住异议的“黄金窗口期”。
3、注重证据的系统性留存:无论是应对异议还是无效宣告,证明商标在先使用和知名度的证据都至关重要。企业应有意识地保存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资料、媒体报道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4、寻求专业法律支持:海外商标维权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语言障碍,委托熟悉当地法律和实践的专业律师团队,是确保维权成功的关键。
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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