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观设计专利 (Design):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美国对外观设计的授权实质条件规定为:美国专利法第171条第一款的规定,获取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具备三个要求:即产品,装饰性,新颖性。根据第二款的规定,获取外观设计专利,还必须符合发明专利中的"非显而易见性"的要求。
一、所需要文件:
(1)委托合同;
(2)发明人姓名、住址和国籍;
(3)外观专利名称;
(4)中国申请日和中国申请号;
(5)中国申请专利类别;
( 6) 是否要求优先权;
(7) 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文件;
(8) 产品的六面视图及产品外观描述。
( 9) 小个体陈报书 (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
二、申请流程:
1、 电子递交,当天收到申请号
2、 形式审查:约1-2周
3、 实质审查:周期1年左右
4、 实审意见答复期限:可申请延期,最多延期6个月
5、 保护期限:授权后15年
6、 年费维持:无需缴费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人包括:微实体、小实体和大实体,微实体:享有官费75%的减免,微实体条件:1)在低于4件已提出申请的美国专利申请案中列名为发明人;2)总收入未达前一年美国平均家庭收入的3倍(亦即,总收入低于约US$ 150,000);3)其专利未曾转让与或移转至总收入达前一年美国平均家庭收入的3倍的实体资格者;4)专利权人企业规模少于500人。小实体:享受官费50%的减免,小实体条件:专利权人企业规模少于500人;大实体:专利权人企业规模大于500人,不可享受减免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