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其中首次强调,专利等知识产权要作为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要件。
据悉,此次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荐工作首次明确要求,申报技术必须拥有专利证书或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同时,所推荐的重点节能技术专利要符合技术先进、节能效果显著、经济适用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减碳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减碳效果,有成功的实施案例,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推广前景广阔,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吧 记者 赵建国)
发布:杭州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