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备案,再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不备案,海关就无法主动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主动保护程序。根据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制度说明》,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没有权力主动中止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理。
海关主动帮查扣
企业把商标和专利等在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后,海关人员一旦在出口环节发现带有类似知识产权的货物时,都会要求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授权证明,同时向权利人核实该授权证明是否属实。如果反馈的信息有问题,海关就会查扣涉假货物,防止假冒货物流出国门。权利人在确认出口货物为侵权商品之后,可以请求海关没收该侵权货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假人给予赔偿。
维权取证很方便
通过海关介入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公权力解决企业维权中取证难的问题,以保证企业在相应的维权诉讼中掌握侵权证据,从而赢得维权的主动性和保障维权成功,避免了明知侵权却苦于难以收集到相应证据而维权无门的尴尬。以备案的方式来搜集侵权证据,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具有成本小、防范严密、证据证明力强等特点。
手续办理较简单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或专利或版权,权利人都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海关总署提供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或样品、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权利许可使用情况等,只要材料齐全,并缴纳每项800元的备案费用之后,30个工作日内便可办妥。
保护期限有10年
据悉,每件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10年内,在全国各口岸进出口环节均可以受到保护;但知识产权因到期不续展等原因导致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整理:汉文方达|全方知识产权(www.zjb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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