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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判定金山诱导用户卸载360安全软件,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该案件缘起于2013年5月,360用户在安装金山公司毒霸产品时会被弹窗提示,诱导“卸载360杀毒”等软件,对此,360公司认为,金山通过弹窗方式恶意诱导用户卸载其产品,并向用户散布虚假的360负面信息,诋毁了360杀毒软件及360公司的商誉,涉嫌不正当竞争。金山公司辩称涉案弹窗提示框中内容均属实,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对此,北京海淀法院审理认为,金山公司对于360用户的提示框相关文字、图片等内容带有明显的诱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的主观倾向,会对用户产生误导。因此,法院判定,金山公司通过弹窗方式诱导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并在弹窗中设置与360杀毒软件无关的链接,违反了经营者应当遵循的相关基本原则,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对360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金山公司应为其通过弹窗方式诱导用户卸载360软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终,北京海淀法院判处金山公司在www.360.cn、www.ijinshan.com网站首页刊登声明,为奇虎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奇虎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等。
来源:海淀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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