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须知
欧洲专利是授予具有工业实用性、绝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 截至目前, EPO已有34个成员国和4个延伸国(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与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共和国以及塞尔维亚)。随着挪威和克罗地亚于2008年1月1日的加入,EPO的授权专利在38个欧洲国家(包括34个缔约国及4个延伸国)生效。
• 申请所需要的资料:
1、 请求书;
2、权利要求书;
3、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如果有);
4、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如果有);
5、委托书(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二、申请流程
1、 电子递交,当天收到申请号;
2、 专利检索:周期2年左右,收到“欧洲扩展检索报告”;
3、 实质审查:通常周期1-3年。
4、 实审意见答复期限:4个月(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2个月)
5、 在欧洲成员国生效:收到授权通知后,决定在指定国名单中选择生效国,在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该国生效。欧洲专利在德国、法国、瑞士、列支敦士登、摩纳哥和英国自动生效。
6、 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20年;
7、 年费维持:从申请日起第3年起每年向欧专局缴费,在成员国生效并且欧洲专利局发出该年年费已缴纳后,向欧洲专利生效的成员国每年缴费。
欧洲专利局成员国:38个,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
欧洲外观专利申请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 是直接向欧盟商标专利局提出申请,同时在 28个国家有效。 欧盟的 28 个成员国名单: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 申请欧盟外观专利所需文件:
• 申请专利的公司资料,包括英文或是拼音的公司全称,公司的英文地址以及电话传真邮箱等。若是个人申请注册,需要个人的拼音名字,地址,电话,传真和邮箱等。
• 要注册专利的产品资料以及 JPG格式图片1至7张。
• 要注册的专利类别,欧盟专利类别跟中国一样,或是告之产品的名称。
4、若主张存在国内注册的优先权,需要国内已在先注册的优先权外观设计的官方证明的副本以及对应的英文或法文翻译。此类文件可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
• 申请流程:
1、 电子递交,当天收到申请号;
2、 形式审查:周期约2-3周;
3、 总申请周期:1个月
4、 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5年
5、 年费维持:自申请日每5年续缴一次
欧盟外观成员国:27个,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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