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奥玛特进出口(杭州)有限公司向某慈溪公司采购一批摩托配件,并指定使用OMOTO配件包装盒(奥玛特公司是OMOTO配件包装盒的著作权独占使用人)。
然而,奥玛特公司发现其部分包装盒擅自使用与OMOTO彩盒极为相似的JCYB包装盒,并通过贴标以OMOTO标签覆盖JCYB标志。遂奥玛特公司委托“全方”律师,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
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该慈溪公司承认侵权并赔偿损失。
发布:杭州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