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之后,又一个企业所得税退税项目出通知了——杭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那什么是技术先进型企业?根据《杭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所称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指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中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内,持续开展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并达到认定条件的企业。
那概念中提到的《技术先进型服务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具体有哪些呢?
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一)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企业。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杭州市所辖县(市、区)内。企业注册须满一个以上会计年度。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4.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6.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7.企业应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二)认定范围


(三)认定流程

(四)优惠政策
根据《杭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撰稿人:李一帆
发布:杭州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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